问题 | 购房退定金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各种不同情况,若能符合如下任何一项标准即可提出退款申请:
首先,若买卖双方严格遵循预约约定展开交易,则预定金应当自动调整为与之相对应的交易价格,或者被全额退还; 其次,倘若遇到蓄意避免正式购房合同签署的特殊状况或因各方对购房协议以及附加补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进而无法顺利完成最后签约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都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而预付的订金也理应有权获得全额返还; 再者,当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宣布无法履行购房承诺时,已预先支付的订金便可向其提出退款申请,同时还可能有机会获得双倍金额的返还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指出,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以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若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然而,若因非当事人双方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如期订立,出卖人则应当将定金悉数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