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可能造假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伪造出虚假的房屋买卖协议,其效力自然归于失效,这样的合同被称为“无效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判定此份合同成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即第四百六十五条明确指出,已经依法建立的合同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而对于依法建立的合同,其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仅仅限于当事人之间,但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则例外。
此外,根据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商议决定,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址; (2)标的物的具体描述; (3)数量的具体数字; (4)质量的具体标准; (5)价款或报酬的具体金额; (6)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的具体说明; (7)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8)解决争议的具体途径。当事人可参考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来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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