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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我们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的预售阶段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普遍被认为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新建成的商品房尚未全部完成建设之际,由开发商在销售中心向潜在购买者提供购屋服务时使用。通常来说,预售合同一经签署,开发商便会将其送交至相关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若预售合同涉及到申请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事宜,则必须等到整栋建筑工程完工并正式交付使用之后,且购房者已全额支付了所有房款,方能开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预售合同作为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档,其各项条款都应得到严格审查,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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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