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毁约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后的违约责任处理:倘若预售方坚持按照原有合同条款进行履行,那么此请求应该得到尊重并予以支持。
然而,若预售方由于实际情况无法产出原合同中所承诺的房屋,他们便可考虑提出修改或撤销原有合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预售方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违约责任。同样地,当预售方未能按期交付所定商品时,其违约责任亦然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预售方蓄意通过广告管道或其他途径发布不实信息,甚至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以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房,那么这将被判定为销售行为无效,预售方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最后,若预售方未经授权擅自更改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位置、结构、楼层、质量以及相关条件等内容,同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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