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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领导能要回购房定金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缴纳定金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全额退还。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当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债务义务后,所缴付的定金应视为价款支付或予以收回。
然而,若交纳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导致无法实现原订合同的预期目的,则其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相反地,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同样会导致无法实现原订合同的预期目的,此时,该方必须向另一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在违约金和定金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需承担何种责任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双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时,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对方均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来追究其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定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实际损失,那么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出定金金额部分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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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6: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