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后多久开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产权纠纷案件诉讼受理后开庭的时间规定,通常需要至少30天方能安排进行。在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至正式开庭,所需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不足或者多于三个月视为正常范围),而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时,自受理日起到正式开庭,所需时间则不得少于30天,但也不能超过6个月。若遇特殊情况导致延误,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可予以适当延长,最长为6个月。如确有必要继续延期,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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