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多少天免责协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期限问题,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不得超出90日的时限。若经过书面催告后,业主在90日内得以履行合约义务的情况下,尽管无法行使解约权,但是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请求。然而,如果经过书面催告后,业主在90日内依然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并且开发商并无正当理由做出解释或说明的情形下,业主便可依法行使解约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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