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家能不能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照承诺的期限向买受人交付房产,对于这一问题,买受人可以将其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享有对全国范围内房地产行业实施全面、严格且合法的监管权。在此种情境之下,业主或买方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正式的催告通知书,以期敦促对方早日履行交房职责,并对逾期交付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相应赔偿。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书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未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与说明,那么,业主或买方便拥有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力,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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