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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沈阳新房质量差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之处理,如若发现商品房在交割过程中有明确的功能性质量瑕疵,且对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该商品房。然而,若开发商所交付的商品房完全符合商品房销售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交付条件及质量标准,那么买受人便无权仅因房屋表面存在轻微瑕疵而拒绝收楼,同时也不能以此为由向开发商索取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此外,当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若买受人认为其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核查。经过严格核实,若确认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对于由此给买受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开发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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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