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了停贷一年业主应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商品房存在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如期交付时,作为受害的业主,需要考虑申请停止偿还贷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上,选择合适的途径并遵循相应的流程是十分关键的:首先,建议您与提供房贷服务的银行进行友好协商。在这个过程中,业主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等必要材料,前往发放贷款的银行提出暂停偿还贷款的请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签署相应的协议来确认这一决定。其次,如果您对银行的处理结果感到不满或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环节中,业主需要准备好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等重要资料,然后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法院提交诉状,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一旦上述合同被解除,业主便有权停止偿还贷款。最后,如果您觉得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还可以尝试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在这个阶段,业主同样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购房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等必要材料,前往住房建设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协助解决房屋交付以及房贷偿还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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