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费手续如何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时,采用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有效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业主有权向开发商发送催告通知,敦促其按照约定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计算出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额外损失数额,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其次,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旧未能按时交房并且也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业主便可以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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