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法院判决降低赔付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标准,明确规定了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每日买卖总价之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主张因约定违约金过高而申请降低此项费用,其必须证明违约金已经超出所受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反之,倘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为弥补其所受损失为由提出增加违约金要求,则应根据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来最终制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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