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起买房子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和土地领域,这类财产被视为不动产。因涉及此类财产产生争议而提起的诉讼,必须由不动产拥有地或所在地的法定司法机构——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人们不可更改的法定义务,任何人无权以合同或者协定等其他形式进行变更或调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关于房地产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全球各国民事诉讼程序中普遍遵循的惯例。因此,当您遇到与房屋相关的纠纷时,请务必向位于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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