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新房预售只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极其严肃的法律约束力,若其中任一参与方违背了该合同约定,那么他/她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义务。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卖方)与预购方(买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文件,预售方承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在有效时间内将预先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名下;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要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受商品房。这种合同形式是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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