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定金应予返还并且不得扣除的情形中,存在以下四个公正合理的解决策略可供参考:首先,作为买方,您有权主动与卖方取得沟通并展开协商,以期就退还定金问题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其次,诉诸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介入并对其进行调解也是一种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选择;再次,若前述两种方法皆无法满足需求,您仍然有机会尝试搭建全国性统一投诉电话平台——12315进行投诉;最后,若上述所有措施皆未能奏效,您仍保留着合法的权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要求对方无条件返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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