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购房交了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购房订金应当全额退回并且不得予以扣留的情况下,有四种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解决办法可供选择:首先,买方当事人有权主动与卖方沟通并进行商议,以求得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法,届时便可妥善处理这笔订金;其次,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具有的公信力和协调能力,若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寻求其协助进行调解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再者,如果前述两种方式皆未能奏效,我们还可以尝试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投诉热线,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最后,若以上所有措施均宣告失败,我们仍然拥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无条件返还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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