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潜江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处理房地产交易争议的相关法规条例,针对未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部分定金可能能够退还,但也存在无法退还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若由于当事人任何一方自身因素,致使未能顺利缔结商品房销售合约,则应依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然而,若因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未能成功签署,卖方应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在此种情形下,未能达成购房协议并非仅是购房者单方面的过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样负有相应责任,且购房者并无违反任何约定。然而,若双方已经签署了认购书,而购房者却未能按照认购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正式合同,那么买方即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定金便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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