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池州购房定金交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签署合同的定金退还事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条款可知,若因当事人一方自身原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功订立,则应遵循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如若因为非双方共同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达成,卖方应向买方全额返还所交付之定金。在双方无法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下,未签订购房合同并非买卖方任何一方的过失行为,而是涉及到开发商及购房者之间的问题,此时,购房者并无过错。然而,若双方已签署认购书,但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签约手续,即构成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便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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