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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关系下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同居关系中的双方所获得的收入以及购买、购置的财产均属于双方共有的范畴;若属于按份额取得的情况,则可明确界定其属于按份共有性质;同时,如在同居期间存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等行为,那么由此产生的收益也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对于任何一方的收入或者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归属该方当事人所有;然而,若另一方当事人在获取该财产时曾给予过资助,或者在获取该财产的过程中提供了辅助性的劳务以及生活方面的协助,那么此类收入或财产便应当被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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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