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换人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未能交付之时,倘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已经发生更替,那么交易双方应照常按照原有的合同约定进行法律事务的处理,不得因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否认或取消该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一旦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生效,任何一方都无权以法人代表、负责人以及承办人员变动为由,擅自拒绝或推卸原本的合同义务。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开发商的法人代表已发生变更,也不会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开发商仍需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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