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定金能不能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订金是可退还的。在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责任的前提下,预订金应当被视为交易价格或者原数返还给支付方;然而若出现由于自然因素引发的特殊情况以及无法签署商业合同的原因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交易双方无法就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达成共识并最终无法完成签约,那么这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负责,此时预订金也应当予以退还;如果销售方因为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预订金也可以全额退还并且还需额外赔偿一倍的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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