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需要要求退房的退房纠纷时,客户有权利提出以下五种情况作为合法依据:首先是逾期交房超出了规定期限;其次是房屋品质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准,即使经过修复也无法恢复至约定的质量水平;再次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的失误导致客户无法依约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此外,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载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最后,若开发商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同样构成退房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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