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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农村房产买卖与城市间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源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因此,农村房产买卖问题极易引发纠纷。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无特殊需求,应当尽可能避免购买农村房产,以防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当纠纷发生时,双方应如何妥善处理?首先,双方应尝试进行直接协商;其次,可以向上诉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调解帮助;最后,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解决。具体来说,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诸如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问题、延期交付、物业管理问题、虚假广告宣传以及收费标准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当地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投诉,并申请调解及处理。此外,若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例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亦可根据购房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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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