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余姚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合同的争端,首要之举应是让争议方予以自行协商处理,倘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那应执行事先在合同中所注明的争议解决方式。若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将争议交付仲裁机关进行裁判,那么各方都必须尊重这一契约约束,并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然而,若合同中未能附带仲裁条款或是该仲裁条款被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便需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以寻求解决之道。值得注意的是,鉴于房地产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范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此类因不动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若在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可考虑补充订立仲裁条款。若合同当事人在仲裁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约定,那么纠纷案件将归由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