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延期交房可否自己进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的严格要求,新建房屋在未正式交付给业主之前,其户口是无法办理落户手续的。在此种情况下,对于独居人士而言,可将个人视为独立的户籍单位,并以本人作为该单位的户主身份进行申请。然而,在进行户籍登记之时,务必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完整的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的全部款项收据,同时还需提交房产证和土地证等相关资料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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