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咸阳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应归属于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管理部门持有并行使其监查责任。当住户所购买的房屋整体结构品质无法达到标准要求之时,尊贵的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规申请拒绝接收该房屋,并且解除了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条款协议,在此情况下,还可以根据合法权益提出适当的赔偿申诉。在处理新建住宅楼宇的质量问题上,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联系所属的开发企业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而如果涉及到二手房的质量问题,那么请务必寻求物业管理方的协助。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您也可以选择向相关的权威机构进行投诉,例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地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地建设委员会等。在中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他们有权指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执行具体的任务。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各个机构,都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只有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获得了相应的资质认证后,才能正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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