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前一天通知延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交付的相关法律问题,本文列举了三种常见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情况为工程延期交付,经过开发商的催告之后,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将无法主张解除合同,但可向开发商索取因延期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 第二种情况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房屋交付,尽管经过了购房者的催告,且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但开发商却提供了合理的延期原因,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无需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尽管这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所导致,但其仍在购房者所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开发商在经过购房者的催告之后,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此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对自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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