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的定金能否退回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购房产时,如若交纳了定金,可按照约定条件进行退还处理。当购房者按约定严格执行且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定金可以得到全额返还;若是销售方未能遵循合同条款而出现违约行为,则需要向购房者退还双倍的认购定金;然而,针对其他情况,所交订金则无法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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