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期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期房定金认购合同中的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依据实际情形予以明确答复。通常情况下,其处理原则如下所述:首先,若房屋认购合同中已载明定金不可退还,然而,若开发商尚未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时,该份房屋认购书即为无效文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其次,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相关合约,此种情况被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开发商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顺利完成正式签约手续,这便构成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购房者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可作为购房款项或予以收回;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适用“定金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处理方式;最后,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另外,若在正式签约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条件,例如房价、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进而导致签约未能顺利完成,这种情况也被视为违约行为。若购房者违约,定金将无法得到返还;若开发商违约,则需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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