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房延期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商品房这一过程中,倘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购买方有权提出追究其违约行为,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金或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关于具体的违约金额度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处理原则:倘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对此有所明确约定,根据“有约从约”,“无约依法”的基本原则,应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比例来执行;若合同中未对该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依据。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并无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状况进行适度调整。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逾期交房而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额度,按照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违约金,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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