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算预售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前者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书之后,将尚未全部完工的商品房屋以协议形式出售予购房者,购房者需缴纳相应的定金或者房价款;后者则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将全部工程完毕,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到购买者手中,而购买者需要为此支付房价款项。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业务中包含了两种主要形式,即商品房屋现售与商品房屋预售。其中,商品房屋现售通常是指地产开发商将已经通过验收流程的商品房屋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房价款项;而商品房屋预售则是指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屋尚未完全建成之前,就将其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同样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