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但若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为政府政策发生改变或天然因素等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无法签署商业合同、由于双方对于协议书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且责任并不在于任何一方、以及其他并非由买方违约所引发的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予以退还;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则可以得到双倍的退还;除此之外,所有其他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都是无法退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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