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市故意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逾期交付所引发的维权问题,买方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步骤解决:首先,买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敦促通知,双方就合同最终履行日期达成共识;其次,若敦促通知持续长达三个月以上,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解除权,选择退房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敦促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