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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签完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订立预售合同时,是否能够选择撤回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是由于所选购的房产因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或是在交付之后,经过严格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亦或是在交付使用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起居的质量问题,以及在签署合同之后,开发商将该房产出售予第三方或未经许可擅自将其抵押给第三方等情形,那么作为购房者,您便享有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换句话说,只要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行为,即可向其提出退款请求,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然而,如果您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不再愿意购买该房产,那么通常情况下,撤回合同将会面临较大困难。因为合同已经正式签署,若无合理理由而选择撤回,则构成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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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3: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