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通常考虑出资多少,由婚前购房一方取得房屋,对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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