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预售合同属于法定正规合同之一,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则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开发商必须与购房者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同时,开发商还需在签约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此外,若开发商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