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界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到房产争议的案件,其法定诉讼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时间,这意味着此类纠纷的维权有效期从相关权利主体察觉或应当觉察自身权益可能受损及责任人身份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若遇有法律另行规定的特殊情形,则需遵循该类特别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相关权利主体自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限,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根据权利主体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房产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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