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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山东付了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所交付的定金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是具有可退还性质的。如果双方按照约定达成了合意并实际履行了各自义务,那么定金应该抵扣相应的购房款或者如数返还。然而,当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环境因素使得原有的交易约定无法得以实施,或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无法达到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合意条款并无法进行签约活动时,这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在退房的情况下,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在双倍的基础上予以退还。最后,对于其他所有的情况,定金是不具备退还资格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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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9: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