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习水安置房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应当针对土地上的农作物以及各类附着物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与赔偿。拆迁安置房作为附着物的一种,自然也包含在内,因此其价值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然而,如果遭遇拆迁安置房交付延期的问题,当事人务必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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