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期内发出租房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当出卖方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若其与购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该预售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约。
二、然而,若在诉讼发起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此情况下,我们将有理由认为房屋预售合同具有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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