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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停贷是什么情况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烂尾楼业主的强制停贷”,其实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出售给业主的商品房,从而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办理入住手续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部分业主在未事先征求银行意见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暂停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的行为。然而,需要重点强调的是,这种做法无疑将被视为对相关债务的违反,即将引发一系列潜在的严重后果。具体而言,这些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业主需自觉担负起违约责任。由于停贷属于债务违约行为,因此业主必须承担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相关法律责任;其次,这一行为还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旦业主选择停贷,那么银行将会把业主的违约信息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从而使其信用记录受到负面影响;最后,如果业主在银行多次催促之后仍未支付按揭贷款,那么银行很有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对业主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承担败诉及诉讼费用等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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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5: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