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延期多久交房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其违反了约定,买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经过催促通知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且无合理原因解释的情况下,买方可依法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然而,如果经过催促通知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那么买方将无法行使解除购房协议的权利,但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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