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不想购房能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一旦交付了定金,便意味着您已经做出购买房屋的承诺,此种情况下,如若您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购买义务,定金通常情况下将无法予以返还。这主要源于买卖合同作为合法且具备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其效力不容随意解除或撤销。然而,如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卖方愿意解除合同,那么买方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卖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前提下,定金才有可能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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