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新房退房违约金要给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合同交易中涉及到的退房违约金,应以清晰明确且符合相关行政标准为原则,并依照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环节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定落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书面协议中所设定的违约金,其金额总和均不能超出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这个上限范畴。否则,针对超过这一限额的部分,法院将不会予以承认,换言之,违约方无需对超过限额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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