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需要返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预售合同之后,房屋是有可能被退回的,然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弥补性措施以及支付补偿损失等方面。而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由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这其中涵盖了未来可以预计获取到的所有利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