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时间规定多久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迟交付时间的上限并无明文规定,但须剔除由不可抗力事件引发的延迟因素。凡超过合同所订立的最终入住期限,即应自该日起启动对违约方收取违约金的程序。如逾期超过三个月之久,购买者便可依法请求解除此项合约。若无相关法律条款或当事人事先未曾作出明确约定,则在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应有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发出催告,则解除权应于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仍未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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