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购房交定金怎么交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之金额,应由提前约定,然而其数额不得超出主合意所涉及商品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定金乃是一种以在合同缔结或履约正式展开前预先支付特定金额的货币或相应替代品为侠以提供担保保障的措施。至于在房屋交易这个领域,定金涵盖了在所签订之合同正式签署以前,或者在支付房款正式启动之前,由买房方需向前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一定金额的金钱这一环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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