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给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是享有退款权益的。具体而言,若因特殊状况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在对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签约的情况,此时不论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都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然而,如果售房者自身存在违约行为,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如果购房者自身出现了违约行为,则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并且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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