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退的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应予退还而未况下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四种:首先,买方可积极寻求与出售方针对退还定金事宜展开充分且深入的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可通过诉求居委会介入调解并妥善处理化解该问题;再者,消费者也可直接拨打当地政府设立的12315举报热线报告情况;最后,若前述方法无法奏效,消费者亦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无条件返还其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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