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舟山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定金应予退还却未履行的情况,现提供四种有效解决方案:首先,购房者可尝试同出售方就退还定金问题展开磋商,以寻求双方满意的协商结果;其次,可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节委员会的介入,通过其公正的立场协助协调解决;此外,若无法协商成功,购房者亦可选择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投诉,借助政府机构的力量为自己维权;若以上三项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最后之选便是诉诸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如数返还所交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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